太阳底下有没有新鲜事?
希腊人说,“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但中国历史却证明,你可以,而且你可以在河里洗澡。
我已经忘记自己是在什么时候开始对中国的苦难新闻免疫了,但应该是在武汉肺炎让李老师成名之前,也就是我的肉体还没有离开沦陷区的时候。起因可能是因为我看了《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感觉和身边发生的事没有太大的区别。后续我又论证了中国的问题不是新问题,而是各种老问题堆积在一起从来没有真正地解决过——调侃一点的说法是,梳理中国问题的下场就像习近平当年打开沼气池的盖子一样,会被溅的满脸是粪。如果你没有总书记那种“我将无我”的勇气,还是不要轻易尝试为妙。
最近又在推特和Youtube上看到一些大V分析中国发生的热点事件,还有好事者做了一个微博热搜的截图,每个条目对应近期的一个社会新闻:最出名的当然是那个劝人不要抽烟的姑娘被派出所民警脱光衣服做裸体检查,下面有个让我印象比较深的是一个小伙五年内杀了1500多只流浪猫。Anyway,我不想学各位聪明人发表什么高见,但黑皮警察对进了班房的人做裸检绝对不是什么新鲜事——这不是每天都在中国发生的日常吗?我看微博里面有网友回忆,自己的猫丢了,然后去派出所报案,结果被警察脱光衣服检查。这件事放在人类历史的大部分时间内都会显得不可思议,但却符合最基本的中国逻辑。
我们从两个方面来解释,中国有很多狡猾的青痞(很抱歉,我一时间也想不出更好的词),他们的基本工作就是去找碴——之前流行的打假视频就属于这个系列,敲诈勒索小店主之类的,有时候确实会妨碍黑皮的执法。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在广大公安干警和痞子的博弈演化中,黑皮就总结出了无论你犯了什么事、有没有犯事,进来先杀杀你的威风让你知道谁说了算的洼地习惯法。另外一个方面是,我要是警察也挺无聊的,因为每天要花大约7个小时的时间来学习习近平的先进思想(用来治疗艾滋病和忧郁症),剩下来的1个小时去处理真正的案件——我指的是类似于猫丢了,或者是家庭暴力,或者是这种民事纠纷。假如我每天学了7个小时的习近平思想,那我把这些“犯罪分子”裸检都是从轻发落,应该直接上满清十大酷刑…,说着说着我有点像那个变态杀猫狂魔了, 所以就此打住。






